——记杭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调研员邵华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钟 伟)邵华(女),1957年9出生,现任杭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调研员,自1990年起一直从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20余年来,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中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开拓创新,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杭州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以德修身 乐于奉献
邵华同志在平时的工作中一直注重自身道德修养,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荣辱观。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岗位一干就是26多年,始终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努力接受新事物,积极配合多任处长的工作;做好传、帮、带,对新进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同志,坚持手把手地教,不厌其烦,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新同志,努力创造和谐干事业的良好环境,受到了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作为从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老同志,邵华同志始终把加强理论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放在首位,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而且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的大局。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邵华同志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请教,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做到了“问不倒”“难不倒”。
求实敬业 塑造形象
邵华同志一直从事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能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对前来咨询和登记审批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仔细周到,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2010年10月,杭州市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进入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首批窗口工作人员,同时兼任窗口负责人,邵华同志从维护民政和政府形象的大局出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了“五不让”,即: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办事群众在我这里遭到冷落,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民政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6年来,窗口没有接到一起投诉,群众满意率达到100%。窗口获得“五星级”窗口,本人获得优秀窗口负责人称号。
严格把关 恪尽职守
杭州市社会组织审批实行审批专员制,作为审批专员要做到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政治敏感度高。邵华同志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办理社会组织有关事项时既做到热情、周到、细心、又严把登记关口,对来自社会各界的社会组织登记诉求进行科学梳理和分类指导;对跨领域、跨行业以及业务宽泛、不易界定的社会组织,在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管理部门意见的同时,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确定组织名称和业务范围;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广泛听取意见,并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保审批成立的社会组织政治合格、组织规范。
心系群众 改革创新
邵华同志在审批工作中从群众需求出发,坚持以民为本,以关切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为出发点,积极参与审批改革。先后参与制定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须知”“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杭州市异地商会章程范本”“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专员制”“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一门受理、内部流转”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极大提升了审批的效率,给办事人员带来方便。并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经验,牵头编写了《社会团体民主自治引导工作规范》,并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成为地方标准规范。
多措并举 强化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数量的不断增加、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为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邵华同志积极参与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工作重点逐步从以往“重审批、轻监管”向“审批和监管并重”转变。一是依法做好年度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对年度检查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建立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二是严格做好行政处罚。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三是积极推进规范化评估。组织第三方对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评估,充分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指导作用,有效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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