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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陈会琪:在公益道路上勇往直前
2016-01-04 11:03:45    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虽然看上去衣着朴素,言行低调,但称陈会琪律师为“大律师”却是名副其实。他198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长、贵州省农民工法律服务团团长、贵州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主任、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常常在法庭上妙语连珠的陈会琪律师,还有另一张闪亮名片“爱心大使”。中国著名公益律师佟丽华在《为了正义》一书中对他作出这样的评价:在推动贵州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热心公益十余载
 
  陈律师是一位专家型的律师,多年来办理了无数案件,不少在国内都有一定影响,但他一直热爱公益事业,并为之付出辛勤努力,留下了坚实的脚印。2005年,在省司法厅和律师协会的支持下,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陈会琪任主任。从此,他尽心投入到未成年保护工作中。据统计,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成立至今,10余年来共带领律师办理了为成年人维权2000多件,解答法律咨询近10000件,举行法制宣传讲座100多场。
 
  由陈会琪发起的志愿者律师队伍也像滚雪球一样,由最初的几人、几十人发展到现在的263人,组成了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遍布我省各市州,实现了在我省范围内可及时高效地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义务法律帮助。
 
  未成年人的保护天使
 
  “未成年人非常脆弱,特别容易受到伤害又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这些伤害或许会影响到他们的一生。”陈会琪认为,帮助和保护未成年人是一种社会责任,律师就应该义不容辞地做着一名法律人该做的一切。
 
  自2008年起,陈会琪带领几名律师组建了“法制宣传进校园”演讲小组,在共青团贵州省委支持下,深入全省各地中小学进行法治宣传。迄今为止,演讲小组已在全省多个中小学演讲100多场。目前这种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群体进行不同的巡讲的“菜单普法”方式,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也达到了普法的目的。种种保护未成年人的举措,让他获得了“未成年人的保护天使”的雅号。
 
  采访中陈会琪告诉记者,在今年的巡讲中,除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农工党贵州省委加入,最高人民法院也为活动提供了2000本少儿普法图书,“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肯定,法制宣传进校园做得比较成功,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在贵州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未成年人普法的品牌。”
 
  据陈会琪回忆,去年年底到雷山县一所中学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中,得知该校一千余名学生冬天没有热水供应,零下5度都还在用冷水洗头,“这让我感觉非常痛心。”于是他立即努力发动社会力量提供帮助,积极牵线搭桥,引入外部资金,经努力,某企业一次性捐款十万元,为学校安装了一台锅炉,彻底解决了全校学生冬天用水问题。该校准备举行仪式表达感谢,但被他婉言谢绝了,他说:“只要能切实地帮孩子们解决问题,让他们冬天不再受冻,我就很开心了。”
 
  农民工兄弟的“贴心人”
 
  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同时,陈会琪也不忘为农民工维权。在工作中,他深深感到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在受伤、欠薪等一系列权益受到侵害,没有知识和没有费用打官司的痛苦与无奈。同时,他在与同行的沟通中了解到,有很多像他一样的律师,为农民工维权默默奔波。为此他萌生了建立一个专门为农民工维权的机构的想法并付诸行动。
 
  2011年4月19日,在贵州省司法厅和贵州省律师协会支持下,“贵州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符合条件的因履行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其他争议的等法律事项。至今为近1000名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业内很多同行的认可。
 
  他向记者讲述了记忆犹新的一件事:一名在贵阳某工地干活的农民工因受工伤躺在医院,无钱医治,而工地不给他付医疗费,其家属讨要无果便爬上10多层高的高楼准备跳楼。他得知情况后,立即指派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专职律师栾剑赶往现场,站在凛冽的寒风里,当起了“谈判专家”,通过给家属宣讲法律知识和劝解,承诺一定会通过法律途径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僵持了一个小时后,该名家属终于放弃了轻生的念头走下楼来。通过认真细致的说服工作,次日工地方便为该农民工支付了医药费,“这件事情虽然得到了解决,但我从中意识到,让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刻不容缓。”陈会琪说,从那以后经常会给农民工宣传法律常识,让他们不要用走极端的方式,而是要学会用法律为自己维权。
 
  继续在
 
  公益路上前行
 
  多年的付出,陈会琪得到了“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同时他成为贵州省第一个得到“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表彰的律师。但他谦虚地说:“这些荣誉不属于个人,它属于所有热爱公益并为公益付出了时间和劳动而不计报酬的全部律师,要真诚的感谢他们用实际行动给弱势群体提供的帮助,真诚的感谢他们在承担律师社会责任、树立律师形象上所做的努力!”
 
  在近5年里,让陈会琪最高兴的是,社会环境变好了,对于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关注也不断提高,维权律师的工作更是得到了各个方面的支持。对于未来五年的展望与规划,陈会琪表示,作为贵州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对中心而言,公益法律事业没有小事,任何一件事都值得大家齐心协力、全神贯注地对待,“在未来的发展中,一方面我们要修炼内功,扩大人员规模,提升专业水平,加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渠道;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继续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加大外部资源的介入,提高社会效应,形成更好的公益氛围,打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就他个人来说,他会更加努力地去做好自己手中的工作,“将来自己挣钱的律师业务肯定会略有缩减,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公益当中。”他也告诉记者,没有做公益之前,自己是一个热爱旅游的人,一年中要花1至2个月的时间去旅游。而自从做公益以后,除了自己所在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本职工作,其余的时间都用来做公益了,这一爱好变成了“奢侈品”。“这几年来陪伴家人的时间实在很少,不过能有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家人的支持,以后也会争取花更多的时间来陪伴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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