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的法官驱车来到枣庄市中医医院,看望了交通事故受害女学生韩诗溢,并将从区委政法委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争取来的司法救助金和小额爱心资助款共3.2万元钱交到韩诗溢的父亲韩进和的手中,让韩诗溢及其家人在凉意渐浓的秋季感受到了司法的融融暖意,对生命与奇迹燃起了新的希望。
今年15 岁的韩诗溢是枣庄第十五中学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审理的被告人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的被害人。2015 年1 月15 日20 时20分许,被告人孙某某驾驶车辆与刚下晚自习回家的韩诗溢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韩诗溢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韩诗溢身体所受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一级,达到植物人状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孙某某家住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农村,家庭条件非常困难。韩诗溢的家庭条件更差,其母亲下岗多年,其父亲每月用微薄的工资维持着一家三口的开销,突然而来的横祸,让原本困顿的家庭更加不堪。孙某某的父母通过四处借款并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卖掉,赔偿了韩诗溢28万元,但仍不足以支付已产生的巨额的医疗费用,为了花季少女的美好明天,也为了一个家庭的希望,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积极向区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30000 元,向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申请小额爱心资助款2000元,经过努力最终获得批准。目前,韩诗溢仍在恢复治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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