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敏士 刘亚江)今年以来,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要求,创新工作模式,下好“四步棋”,保证涉案款物真正跟随案件“走”起来。
制定涉案款物接收规定,确保程序规范合法。该院制定了详细的涉案财物接收规定,每笔涉案财物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接收,保证涉案财物真正跟随案件“走”起来。
设立涉案款物专用账户,防止涉案款用挪用。根据工作规定,对扣押款应当逐案设立明细账,并及时存入指定银行的专用账户,严格收付手续。
做好涉案款物手续衔接,保证流程不留死角。该院制定了涉案款物接收台账等一系列措施,清晰准确记录涉案款物的案件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特征等。
设置专门赃证物保管室、涉案车辆专用存放区,保证涉案物品安全正常流转。该院为涉案物品专门设立了赃物储藏室与车辆停车场,并在赃物储藏室设置储物柜,实行一案一柜,专柜管理以免混同。
该院通过下好涉案财物的“四步棋”,既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诉讼活动的案结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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