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深圳开设首家慈善超市,至今已走过十余个年头。虽然慈善超市为服务困难群众提供了便利,然而,其募集能力弱、运行成本高、自我经营能力低等问题一直为人所诟病。
今年9月,深圳首家慈善超市“变身”,由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的深圳市广惠社区公益事业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深圳慈善超市社会化改革拉开帷幕。
初衷 服务困难群众
家住罗湖的王大爷每个月都会到中民时代广场的市慈善超市集中采购一次。
王大爷是低保户,在这里购物可以享受低保价格。10斤大米,市场价30—40元,在这里只要8元。1.5L的油,只要5元钱。还有衣服、鞋袜等生活用品也都比市场价便宜很多。
在王大爷看来,慈善超市是政府办的,买东西便宜还放心,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
据了解,2004年,国家民政部连续发出两个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建立并积极推广面向社会困难群众的“慈善超市”。同年,深圳市慈善超市诞生。此后各区陆续开展慈善超市8家,全市共计9家慈善超市,通过政府拨款、公益金支持和社会捐赠等途径,购置米油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低价或免费发放给深圳低保困难家庭。
据统计,10余年来,市慈善超市累计低价出售及免费发放各类物资1000余万元,缓解了困难家庭的压力。
困境 运营效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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