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政府投入。强化政策投入基础工作,科学编制规划、做好项目储备申报,积极汇报对接,最大程度争取中央、省、市对我县政策、项目支持和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将每年县级新增财力的60%、一般预算收入的35%、涉农部门项目资金的55%以上统筹用于扶贫开发。
(2)激发群众投入。大力实施农地资源、农房资源、林木资源、人力资源、农村闲钱、集体资产“六个盘活”,创新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目前,累计流转农村土地15.2万亩、林地45.6万亩,抵押融资贷款超过10亿元。
(3)创新金融投入。组织金融服务机构为农户量身定做“扶贫小额贷”、“特色产业贷”、“扶贫搬迁贷”、“巴山新居贷”等产品,政府建立扶贫贷款贴息基金给予贴息。目前已授信“扶贫小额贷”6.4亿元,落实“扶贫搬迁贷”8亿元,累计发放“特色产业贷”近2亿元、“巴山新居贷”近4亿元。
(4)吸引市场投入。制定“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单以外的一律交给市场。通过特许经营、PPP模式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对没有回报或回报率低的公益性扶贫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民间投资。
(5)引导社会投入。着力建立健全社会扶贫公益平台,积极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扶贫助学千人工程”等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助学助医、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目前,已累计吸引社会扶贫投入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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