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县民政局高度关注特困、贫困、弱势群体,通过采取“四个到位”积极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2015年,安县共使用医疗救助资金702.8万元,受益人次为21340人,极大地缓解了当地群众的医疗困难。
一是宣传落实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政策,知道医疗救助的申请条件、申报程序、所需材料,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程序规范到位。严格按照《安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由困难群众提出申请,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沟通服务到位。县民政局在审批过程中及时做好与困难群众的沟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通知困难群众补齐所需要的材料,确保上报材料的完整性,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四是资金发放到位。医疗救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了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对符合救助条件,经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将医疗救助资金直发到救助对象的“一折通”中,使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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