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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调整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报酬
2015-12-25 16:15:39    崂山区民政局

   从2015年10月1日起,崂山区调整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报酬参考标准。此次调整范围涉及城市社区坐班的“两委”成员及经公开招聘的区、新型社区以及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调整后崂山区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平均报酬达到4038元/人·月(含五险一金),平均涨幅480元/人·月。(原参考标准3557元/人·月)

 
  近年来,崂山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崂山区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从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岗位设置、支持激励、人员管理和资金保障等多方面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成立了崂山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开展了两百余场次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和讲座,设立了10家社会工作实训基地和12家社会工作服务站,在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事业单位设置并聘用了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和人员,公开招聘了278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在社区具体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发放200元至400元/人·月的补贴,其平均报酬不低于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报酬并交纳保险和公积金。截止2015年底,崂山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102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80人,社会工作师22人。


责任编辑:b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