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分类,是国企改革历程中的第一次。今后,不同类别的国企在改革、发展、监管上将有哪些不同?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国资委负责人。
国企依据主业和核心业务分类,类别动态调整
国企为何要分类?《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国资委负责人解释说,具体看主要有四方面目的和意义。一是有利于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分类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前置性工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重大改革举措的完善和落地,都需要以清晰界定国有企业功能与类别为前提。二是有利于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对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区分不同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功能定位,有利于明确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增强企业活力。三是有利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四是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意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由于目前国有企业大都属于多元经营,分类将主要依据主业和核心业务。国资委负责人同时表示,企业的功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今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的需要,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对企业功能定位和类别进行动态调整。《意见》也给地方操作留下了空间,各地可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国有企业功能类别,实施分类改革、发展和监管。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商业类国企改革将分三种情况推进,公益类国企将严格限定主业
国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后,在未来的改革发展路径上有何不同?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推进改革,是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重要目的。今后,对商业类国有企业,将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其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
商业类国有企业又具体分为三种不同情况。一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二是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三是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要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原则积极推进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
对公益类国有企业而言,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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