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民间财富的集聚、信息渠道的多样以及公众慈善互助意识的提升,关注慈善、投身慈善的人越来越多;但同时,民间慈善组织、慈善活动中显现的问题越来越多,经营不善、腐败丛生,某些慈善活动甚至沦为个别人敛财、犯罪的工具,慈善的公信力越来越低。
慈善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调节贫富差距的平衡器。慈善本应是一件好事,可以帮助许多需要帮助的人,但近年来,慈善频频出现信任危机,甚至挑战道德底线,部分基金会和慈善组织以“公益”“慈善”之名,行“牟利”“避税”之实,严重混乱了慈善与利益的界线,使市场经营更加乌烟瘴气。
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由于受“郭美美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慈善丑闻的影响,官方慈善的公信力大减,而民间慈善组织由此遍地开花,但是,民间慈善组织并不能完全承载人们的厚望。当下,由于民间慈善组织良莠不齐,管理不善,腐败滋生,甚至利用行善作为违法犯罪的工具,曾经的“天使”王杰是性侵中小学生的“魔鬼”,“慈善妈妈”王玉琼是造假敛财的“骗子”,这些伪慈善无不使我们感到痛心。
重要的是,我国目前没有制定有关慈善公益事业的基本法,这就使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得不到保障,民间慈善事业的运行不能遵循法定的条例和制度。此外,由于民间慈善机构的透明度低,披露诚意低,国家监管部门对民间慈善机构的监管也难以开展,也就让某些不良民间慈善机构有恃无恐,打着善意的旗号牟取私利,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甚至会让一些良心慈善机构也蠢蠢欲动,这样,捐助者的善款就不能得到有效的运用,社会的爱心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传递,社会爱心人士就会对慈善事业感到更加地心寒。
慈善事业出现污点绝不是偶然事件,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慈善的公信力也在逐渐流失。除了制定法律法规对慈善进行约束,监管部门制定合理有效的监管方式外,民间慈善组织的自发性和独立性,使它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国家还应支持和帮助民间慈善组织加强经营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间慈善机构的运营进行专业化地指导,使民间公益组织的“钱袋子”更加透明。
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利于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社会正能量的体现。我们要不遗余力地建立起慈善的公信力,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以期和谐社会的建立,也能让爱心在阳光下运行,让善心在阳光下普照,让良心在阳光下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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