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中小学生们中午可以吃上一口热饭,有一个地方可以午休,家长们由此也可以更加放心。巨大的市场需求,使得建在各地学校周边甚至居民楼中的“小饭桌”日渐流行起来。
但是,看起来方便的“小饭桌”,却因扰民之嫌,成了社区业主们的烦心事。此外,手续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等短板也令“小饭桌”受到质疑。
“小饭桌”扎堆小区业主不满
“小饭桌”专指为中小学生提供的一种饮食服务,经营者包括居民家庭、个人、社区居委会等,除了为学生们提供午餐外,一般还提供午休场所。在一些地方,“小饭桌”等校外托管机构已成为不少家长为孩子解决午餐问题的主要选择。
10月8日,山东济南市出现一起因“小饭桌”而起的社区纠纷。为驱离住宅楼内的“小饭桌”,济南逸城山色小区的部分业主选择将小区正门锁死,阻止中午放学的小学生进入小区。小区物业则采取限制用水等措施,催促“小饭桌”尽快搬离。
这起“小饭桌”纠纷并非个案。记者通过查阅、检索发现,近年来,类似的事情在湖北、云南等多地也都有发生。在有的社区,一些住宅楼以“小饭桌”噪音扰民、过度使用电梯为由,实行了中午电梯停运。还有小区向进入大厦吃“小饭桌”的学生收取电梯使用费。这让本应便民的“小饭桌”不断遭遇尴尬,只得在夹缝中勉强为继。
嘈杂声扰民比闹钟都准
记者了解到,扰民是“小饭桌”引发业主不满的主要原因。将民宅改作商用的“小饭桌”,加上又是午休时间,让社区老人小孩难言安宁。
一位秦姓业主告诉记者,她孩子都说只要听到楼上楼下人声嘈杂,就知道又放学或该上学了,比闹钟都准。
安全隐患多,则是这些“小饭桌”的主要隐患。一位在小区商住房开办学生托管中心的业内人士说,小区户型多在100平方米左右,对一二十名学生、四五名成人而言,空间不富裕,“水、电、天然气又不是一般住户的用法,万一发生火灾,一屋子人怎么跑?”
小区部分公共设施还面临着过度使用与损坏的问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每天数百人来往进出,电梯等设施使用频繁,公共绿地也受到损害。
走出居民楼走向规范化
业内专家表示,一方面,业主正常生活环境与秩序需要维护,另一方面,中小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确实存在午间托管的需求。面对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政府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管、协调、机制建设的作用,学校则需兼顾教书育人,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
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峰表示,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李海峰建议,从完备经营手续的角度来说,工商、消防、食安等部门应积极介入,通过行政手段推动“小饭桌”走出居民楼,向着正规化良性发展。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王忠武认为,新社区配套学校建设时,就可考虑内建食堂。对大部分缺少基建条件的学校,政府部门应指导引进合格的餐饮服务企业,通过市场化竞争和食品安全监管,为在校学生提供优质优价、保量保质的配餐服务。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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