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
广西拟提高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2018-12-28 13:26:06    慈善公益报

       本报讯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下发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区将提高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据悉,广西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今后,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将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予以调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要求,县级民政部门要指导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民政办公室做好孤儿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并及时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蒋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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