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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市出台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
2016-01-05 11:16:34    宁波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建设性作用,临安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作了全面诠释。

 
  一是在简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方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降低登记门槛,取消“一业一会”限制。适当放宽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注册资金额和会员数。
 
  二是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方面,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不少于200万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社会需求初创型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培育、公益创投项目、人才队伍建设、品牌社会组织建设以及社会组织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等。同时,扩大完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在创新培育发展载体方面,开展公益创投活动,以公益服务需求为导向,公益服务项目为载体,通过创意投标、资本对接、项目运作、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以及专业咨询与培训等方面的扶持,推动政府公益服务资助与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活动实现有效对接,以此来培育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度和服务管理水平。同时,建立社会组织信誉评估机制。对首次获得社会组织信用评估3A、4A、5A等级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1万、2万、3万元的补助,对认定为杭州市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单位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补助。


责任编辑:b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