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
国务院法制办和民政部在桂调研
2015-12-11 11:04:54    广西日报(南宁)

   本报南宁讯 (记者/蒋秋)为进一步推进收养工作法制化进程。12月7-9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胡可明率领的国务院法制办和民政部联合调研组到我区,就《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首先在南宁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区开展收养登记情况和对《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然后赴南宁、贵港等市,实地考察了部分社会福利机构、家庭寄养情况,了解当前收养登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听取当地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家庭寄养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围绕禁止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是否合理可行,如何评估收养人收养能力,被解救拐卖儿童收养有无法律障碍、收养条件和程序如何规范,建立收养回访制度有无必要、如何设计等问题,我区民政、教育、卫计、公安等部门和法制办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我区在开展收养登记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并表示将把大家的意见建议归纳,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提供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立法依据。
 
  作者: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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