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工作要求,促进美丽象山建设。2015年9月,象山县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墓葬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墓葬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近日,象山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明墓葬专项整治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不但要严格遵守墓葬专项整治工作纪律,而且要带头支持墓葬整治工作。
一是要求各镇乡(街道)和县级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并全面掌握本单位有拆迁坟墓和违法违规墓葬现象的党员、干部情况,动员、督促党员干部按规定做好拆迁整改工作。
二是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坟墓整治工作,发挥表率作用,坚决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支持墓葬整治工作、带头拆除“三沿五区”内坟墓、带头整改违法违规坟墓、带头劝导亲戚和朋友配合整治工作。
三是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对整治区的坟墓隐瞒不报、拖延不迁,以及违法违规修建坟墓的党员、干部,将视情节轻重,根据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作出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不能完成墓葬整治任务或弄虚作假、欺骗报功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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