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沭阳县通过建立健全动态管理、专项整治、一门受理、节日慰问等制度,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确保各类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救助。
动态管理城乡低保。在全县建立低保信息“瞭望哨”,推行网格化管理,扎实开展“低保与你面对面”和“复核清零”行动,新增低保对象508户1173人。截止10月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32208户6826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5152万元。同时,启动“圆梦助学”工程,为365名低保家庭子女发放助学金138.8万元。
有序推进医疗救助。认真执行《沭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合参保予以资助,对住院报销后的自付费用给予二次报销。1-10月,全县资助参合参保困难群众74800人605万元,救助住院困难群众1809人1017.83万元。
扎实开展临时救助。根据《沭阳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规定,常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全县1-10月救助临时困难群众1452人141万元。同时做好节日慰问工作,全县共走访慰问、救助困难群众22886户1395万元。
全面实施救灾救济。年内已救助受灾和临时生活困难群众9438人411万元,同时加大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和督查审计,从严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救灾款物按需发放,使用准确率100%。
倾情关爱流浪人员。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安置返乡一例。全县1-10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20人(次),救治危重病人29人(次),安置流浪人员62人(次)。
此外,认真抓好惠民政策减免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免费办理婚姻登记23728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10280份、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6296件,同时,免除困难家庭肇事精神病人41人治疗费用59万元,减免困难群众丧葬费5342人4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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