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透明
社会组织最高可申请100万元资助
2015-10-10 11:54:13    晶报

   晶报讯(记者 王志明)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福田区社工委发布了《2015年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预公告》,提醒有意申报的机构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本期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总预算1497万元,拟安排两次集中申报,具体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决定。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重点资助社会治理创新、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组织培育激励等五个领域的非营利性项目。
 
  根据《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以申请本专项资金,各类申报项目需要同时具备“非营利性、创新性、效益性、区域性、社会性”条件。
 
  2015年专项资金受理申报和资料初审等工作由经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受理监测机构开展。2015年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方受理监测机构公开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中,受理机构、申报时间及申报流程预计在10月下旬正式公布。请有意申报的机构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在2015年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中,每个申报机构原则上每次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资助的额度,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本次申报,鼓励“枢纽型”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大项目策划力度,整合资源,联合多个社会组织申报项目。同时,鼓励申报机构多方筹集项目资金,扩大项目规模和影响。凡可能涉及两个以上资金来源的项目,应在《福田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书》相应部分注明。对于已获得社会资金、物资支持的项目,可凭资助协议、收款凭证、物资接收凭证等有效证明给予适当加分。


责任编辑:b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