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少妇黄女士面容俏丽,却一脸愁容。2014年1月17日凌晨的那一幕令她刻骨铭心。当天,她和丈夫陈某发生激烈口角后。陈某向她头部等部位狂砍20余刀,她的右手腕、左手掌当场被砍断,昏死过去。陈某则自杀身亡。
黄女士说,她与陈某于2008年结婚,2012年陈某将她带至南宁搞传销,遭到她的娘家人强烈反对。她不满丈夫一家人痴迷传销,于2013年提起离婚讼诉,后陈某表示悔过,她予以撤诉。此后,陈某仍要她加入传销组织,夫妻关系日趋紧张,后发生悲剧。
黄女士称,陈某死亡后,夫妻共同房产被她和陈某的父母共同继承。房产被评估为60余万元,她需要偿还贷款31万元,另需付给陈某的父母15万元,她才能取得全部产权。而她被砍伤后丧失了劳动能力,未获分文赔偿,她希望向陈某的父母提起民事索赔。“陈某是云梦人。我到云梦法院立案,对方说要到案发地武汉立案。我到武汉法院立案,对方说要到被告所在地云梦立案。奔波一年多了,也没有结果。”黄女士感慨不已。
接待黄女士的是本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余钢律师。余钢当即表示愿帮助黄女士索赔,“我将向省高院反映,希望省高院能协调立案,为弱者维权。”
在公益律师帮助下打赢官司
三名受助者特意赶来致谢
此前,有2名公益律师先后帮助3名当事人打赢官司。得知昨日的活动后,3名当事人赶至现场向2名公益律师赠送锦旗表示谢意。
今年7月1日,家住黄陂的陶女士向本报公益律师团成员、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求助。两年前,陶女士与丈夫离婚后,身患残疾的她独自带着未成年的儿子生活。今年初,前夫突然意外死亡,在清理前夫遗物时,陶女士发现前夫生前共计9.9万元全部由儿子的叔伯占有。她交涉后,对方称怕她改嫁财产易主,说是等其子结婚后再给这笔钱。
公益律师朱宏伟为陶女士提供法律援助,诉至黄陂区法院王家河法庭,但叔伯在开庭当日将存款全部取走。9月,朱律师协助办案法官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终于促成各方调解让步,叔伯给付8万元和解。
昨日上午,陶女士专程赶至现场,将一面写有“捍卫正义,敬业正直”的锦旗赠送给朱宏伟。
受伤货车司机汪少明在看到本报的一篇报道后,因其经历相似,遂找到报道中提及的律师朱宏伟。后通过公益律师朱宏伟帮助打官司(详情见本报3月20日A11版),近日终审获赔36万余元。汪少明将一面写有“法律卫士,社会良心”的锦旗赠送给他。
另一公益律师许高真也收到受援人姚想珍太婆赠送的锦旗。85岁的姚想珍太婆房屋被强拆后,三年未得到安置或补偿,辗转武汉、南京几个子女家轮流居住,身心疲惫。在公益律师许高真的奔波努力下,姚太婆拿到42万元补偿款(详情见本报9月19日A07版)。
3名当事人均表示,对公益律师的援助结果非常满意,同时也感谢楚天都市报为他们搭建了这个桥梁,公益律师让他们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社会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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