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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课后服务与下班时间衔接获称赞
2021-02-26 10:39:09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张迎迎)近日,广东深圳学校课后服务与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的消息在网上频频获称赞,有网友称“这个好啊,娃可以六点去接送,上班也能平衡好了”,也有的称赞道“好!最好是把作业做完了再回来”。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分批、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原则上学校在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开展1-2课时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超过18:00时。

广征民意 切实解决接送难题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深圳市教育局去年11月就《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引起高度关注。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市教育局再次组织各区教育部门负责人、校长代表、教师代表、专家学者参加了《实施意见》修订工作,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和讨论,认真吸取各类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完善。

  据悉,,在教育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教育部要求各地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每个学校都要做起来。“在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切实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作业,帮助学习有困难的补习辅导,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尽最大努力使学生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活动。”吕玉刚说。

  此次深圳出台《实施意见》不仅有效完善了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也提高了学校教师参与的积极性。

衔接服务 彰显公益普惠原则

  据悉,《实施意见》提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纳入政府专项经费保障,学校以及购买服务的校外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就家长和学校关注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教师负担、学生减负、经费管理、家长参与等内容进行完善,进一步健全保障体系。一方面着力满足家长需求,力争课后服务“一举多得”,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学校的实施条件,引导学校合理安排在职教师工作量,积极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家长资源、退休教师资源,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教育资源引入和管理机制,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

  课后服务都有哪些?《实施意见》明确,学校要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比如,开展学生自主合作探究、自主作业、自主阅读与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整合资源,按规范程序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项目。此外,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高科技企业、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文化馆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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