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不足三年 严重违法失信
张伯驹潘素文化发展基金会受到行政处罚
慈善公益报( 本报记者 李济慈 )近日,民政部发布通告,对张伯驹潘素文化发展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通告显示,张伯驹潘素文化发展基金会2016年度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为0,未公布内部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关联方信息以及2015年度工作报告摘要。通告指出,上述情况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以及《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三部分第(六)项、第(七)项的有关规定。
通告指出,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民政部决定对张伯驹潘素文化发展基金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该位负责人表示,规定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是为了促使基金会实现发展公益事业的宗旨,确保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杜绝基金会出现偏离公益轨道,或是停滞不前的情况。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此次受到行政处罚的张伯驹潘素文化发展基金会于2016年1月19日注册,2017年2月18日正式揭牌成立。
张伯驹先生被世人称为“收藏界泰斗”。他一生淡泊名利,衷心爱国,新中国成立后,为支持新中国建设,他将毕生珍藏悉数捐献国家,所捐国宝件件惊世骇俗,无与伦比。其中西晋陆机的《平复帖》、东晋展子虔的《游春图》均为故宫博物院镇馆重宝。
张伯驹潘素文化发展基金会成立之初,称将以张伯驹先生及夫人潘所倡导的“文化为公”思想为核心,弘扬爱国家、爱文化的人文精神,支持祖国传统文化艺术传承、研究、发展、传播和交流。然而基金会成立不足3年,便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根据民政部于2018年1月24日正式颁布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社会组织在以下情形下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一)被列入异常名录满两年的;(二)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三)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四)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五)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六)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七)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意味着该组织将不能享受守信社会组织的各项激励措施;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将被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受到各项惩戒措施的惩处。根据《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被取消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其存在取消免税优惠资格情形的当年起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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