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医疗慈善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已实施医疗救助的困难家庭,民政部门再给予医疗慈善救助。据了解,这是淄博市连续三年开展医疗慈善救助,在全省尚属首创。
今年这次救助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合规医疗费用按照民政医疗救助已支付金额的12%进行救助,预计投入慈善资金172.49万元。该救助政策是对医疗救助兜底脱贫政策的有效补充,破解了传统医疗救助资金来源单一、救助保障水平较低的困境,在充分发挥慈善救助辅助作用的同时,提升了社会救助质量,切实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因疾病造成的医疗负担,最大限度地避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赵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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