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 本报讯 为督促省级各扶贫专项责任部门(单位)履职尽责,确保各扶贫专项年度目标如期完成,今年四川省将首次对扶贫专项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省级扶贫专项年度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单位),考核将在2018年1月底前开始,2月底前完成。
考核采取自我评价与综合评定、过程考核与成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牵头、责任部门(单位)对扶贫专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各市(州)和88个贫困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扶贫专项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四川省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省扶贫移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扶贫专项涉及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将被予以表扬;对扶贫专项综合评分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扶贫专项牵头和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骆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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