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公务交通补贴,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记者12月10日从安徽省合肥市政府获悉,《合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日获省发改委批复同意,相应的涉改车辆处置办法、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办法也一并出炉。被核减的车辆将在缴清罚款、零违法的情况下,携齐全的证件和物品封存停驶,资产评估后统一公开处置,或报废或移交或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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