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市场化并不是一个全新概念。在美国,自镀金时代以来,新兴的私有基金会裹挟市场机制强势崛起。在国内,新型的公益模式一直被置于社会讨论的风口浪尖。市场化标志着行政力量的逐步淡化,意味着要按照市场规则对公益组织进行遴选,淘汰不符合“民意”的公益组织,留下符合“民意”的公益组织。
我国现有的公益组织,特别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公益组织,大都是官办机构或准官办机构。其负责人多拥有体制内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公益机构的政治性已经强到了极致。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朱健刚教授认为,未来5年,中国慈善事业体制将逐渐从行政模式转为市场模式,公益市场化成为现有体制下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如何保证市场和公益的平衡,在国内公益领域一直未有定论。在深圳这片改革前沿阵地,有这样一群敢于创造的公益人联动,愿意尝试将公益市场化。记者通过探访慈展会,发现此次公益界正释放出强烈信号,培育公益市场化的土壤势在必行。深圳或将迎来公益新时代。
政府放权 广东首家社会化慈善超市落户深圳
慈善超市是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长期运营并服务特困人群的公益项目,是募集物资为主的常态化社会募捐、社会救助、救急难物资和人员应急响应,以及志愿者服务为基本功能的社会公益服务枢纽平台。
慈善超市尝试社会化运作
据了解,深圳目前有8家慈善超市在运营,救助对象为深圳本市低保户。由于数量少、距离远,不少低保户反映,买东西很不方便。前期,慈善超市主要是通过各方捐赠和政府扶持共同维持。但近年来,由于社会捐赠物品数量不断下降,慈善超市的运营已经完全依托于政府支持。社会捐赠物资以半新不旧的衣物居多,捐款则很少。这也直接导致了前来购物的居民可选择余地很小。
今年的慈展会上,广东首家创新型慈善超市同期推出,并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行,开始尝试社会化运作模式。政府与运营方剥离,通过招标,由民办非企业运作。据慈善超市一号店店长徐明波介绍,此次慈善超市改革将彻底告别曾经单一的资助模式,逐渐改变以政府拨款和各类捐款为主的传统救助方式。捐赠物资、捐赠物资置换的物资以及捐赠物资再加工变现购买的物资,将成为救助对象免费领取、折扣购买物资的主要来源。
慈善超市变资源对接平台
为了激发慈善超市活力,新型的慈善超市尝试承担多重社会角色,变为资源对接平台,不仅提供物质上的帮扶,也承担资源技术的对接。每个慈善超市可以为困难群体提供常态化的帮扶外,也可作为救急难应急站点,为政府部门开展救助工作提供物资、人员应急响应。同时作为志愿服务对象的桥梁,通过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志愿服务积分管理等手段,提高志愿者的长期凝聚力,吸引更多的居民和群众参与到慈善超市的活动中来。
慈展会期间,慈善超市将向200多个机构提供物品总数达10万件、申报价近1.4亿元的物品服务,为中国慈展会参展公益项目进行定向募资。物品分为手工艺品、艺术品、生活用品与电器、服装与配饰、食品以及其他等6大类,也包括免费财税代理公益项目服务、人才交流服务和港台社会企业典范展示等服务资源内容。
徐明波介绍,慈善超市将立足于募物,通过完善慈善产业链服务平台,疏通闲置物资出口,实现公益慈善常态化发展目标。此次慈展会后,慈善超市一号店将在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一楼试运营3个月,然后逐步将更成熟的运营经验向其他区慈善超市推广。
政策支持 中国首个民间社会企业认证办法出台
社会企业的概念强调用商业策略来解决社会问题,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发展百年。而在中国,社会企业缺乏法律支持,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外,社会企业没有专门的注册形式分支,只能进行工商注册。社会企业很难获得风险投资、贷款和赠款,因为基金会往往会支持传统的非营利组织。它们缺乏初始启动资金,容易落入既不是完全营利性公司,又不是传统非营利组织的两难境地。
为一批企业颁发“民间执照”
本届慈展会,由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南都公益基金会、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和社会企业研究中心等5家机构联合主办的《中国慈展会社会企业认证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在本届慈展会期间发布,并为一批社会企业颁发首批“民间执照”。
“近年来,社会企业在中国得到了蓬勃发展,但各方在概念和实践上存在不同意见。为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提高公众对社会企业的认知,推动社会企业的健康、有序和快速发展,急需建立我国的民间‘认证标准’。”慈展会组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试行一年,欢迎各方就此办法开展探讨和批评。一年后,5家主办单位共同评估,届时根据社会共识,再做修正。”
“目前,我国社会企业进入了市场建构的阶段。”参与认证办法制定的主要单位之一——社会企业研究中心秘书长张嘉伟认为,在当前的大环境下,社会企业既是一种经济新形态,也是通过商业模式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创业方式,体现了国人对精神价值的新追求和国家在公益事业领域的创新。
当前国内社会企业创业者、投资者数量都有一定增长,社会关注度明显增加,但社会企业规模较小,消费者对于概念的理解比较浅,投资者也需要对其甄别,且国家政策并不明朗。张嘉伟认为,出台认证办法的意义就在于对社会企业模糊性界定有一个民间的规范和定义,有助于企业依照认证办法、指标,对自身的情况进行诊断,发现在组织管理上的问题。
违规机构将除名且3年不得申请
根据本办法对于社会企业的定义,申请机构需要符合以下5个基本条件:一为组织目标,要促进就业、扶持特殊群体或解决其他特定社会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扶贫、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农业、食品安全等;二是收入来源,应超过50%的收入来自于商品销售、贸易或服务项目收入;三是利润分配,章程规定机构每年用于分配的利润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5%(社会组织的利润全部用于组织的宗旨和目的);四是人员结构,应有专职受薪人员进行内部管理和经营活动,两年以上合格纳税记录;五是注册信息,应为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并且成立2年以上。
对于认证管理工作,“办法”罗列了多种被“除名”的情况,违规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其中包括提供虚假信息和徇私舞弊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备案资料的,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有较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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