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 兴)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力度,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月标准低限分别提高100元。新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pigf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