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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启动自然灾害惠民保险工作
2015-07-01 16:40:54    南京民政网

     近日,泗阳县启动全县自然灾害惠民保险工作,该项保险工作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房屋保险两个方面,特点是政府购买、普惠百姓,覆盖面广、公益性强。

    泗阳县启动的自然灾害保险属于传统灾害救助与商业保险模式互补共融的新型灾害救助险种,既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又发挥保险机制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协助社会管理功能,让受灾群众不但得到政府救助,还能获得保险赔付,多渠道弥补灾害带来的损失,降低“因灾致贫”的风险。

    一是明确保险范围。此次该县实施的保险范围为县域范围内的普通户籍居民和所住房屋。全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居住地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伤害和房屋损失的,以及在自然灾害抢险救灾中受到人身伤害的施救人员(含非户籍居民)均可申请保险赔付。二是明确赔付标准。对因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亡,每人拟最高赔偿人民币10万元;不属于自然灾害范畴的、如因居住地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的,每人最高拟赔偿人民币5万元,同时,对自然灾害人身保险事故中发生的医疗费用每人最高拟赔偿人民币2万元。在自然灾害中造成家庭房屋损失的,每户每年最高拟赔偿人民币5万元。三是明确责任主体。此次该县自然灾害保险工作将由泗阳县民政局牵头,中国人寿泗阳支公司具体承保。四是明确资金来源。此次自然灾害保险费用拟按每人0.9元、家庭房屋每户0.9元测算,总保费约为120万元。拟从县福彩经费统一安排资金,为全县百万人民参保。 


责任编辑:b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