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陈铭洋)为了强化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发扬首创精神,北京市慈善协会发起“首善有我”社会捐赠活动,通过活动动员凝聚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形成共建“首善之都”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贡献。
朝阳区建外街道“首善有我”宣传活动现场
“首善有我”社会捐赠活动自2021年开展,延续至今,旨在推动全民参与的日常性、大众化慈善捐赠活动,其根本目的是打造一个常态化的首都群众献爱心平台,探索一条百姓信得过的慈善捐赠新途径,主要为北京市困难群众和基层治理等筹款筹物、提供帮助,从而进一步推动具有首都特色的全民慈善、身边慈善、日常慈善、大众慈善。
捐赠活动中,各区、各街道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社区邻里节、重阳节等特殊时间节点,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协同作用,组织丰富多彩的捐赠活动,募集款物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
“首善有我”捐赠活动自2021年开展,至2023年年底共计接收善款1619.41万元,共计支出1128.2万元,帮扶约14177人,涉及北京、河北、内蒙古、贵州等省(市、自治区),开展的项目涉及助医、助学、助老、助困以及基础设施改造等,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其中2023年全年接收捐款630余万元,项目支出共计245万元,帮扶人数约5000人。项目涉及援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养老院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和养老院物资购置资金共计145万余元,支持青海曲麻莱县帮扶项目15万元,为2023年“银龄伙伴”为老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资助计划中17个优秀项目提供符合捐赠资金使用规定的35万元资助资金。据统计,助学项目、助老项目以及助困项目共计支出5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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