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景亦兴)2月8日起,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拟表彰对象向全社会公示,截止时间为2月13日。
据了解,为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上海市政府设立“上海慈善奖”,于2022年3月启动首届评选表彰。“上海慈善奖”是上海市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于2024年3月启动,评选表彰的对象是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上海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设置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四类奖项,单项表彰名额不超过10个,总数不超过40个。
根据《“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上海市政府组建了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委会,经有关方面推荐、初核初选、评委会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市委、市政府审定等程序,确定了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拟表彰对象(31个)。
其中,“慈善楷模”拟表彰原上海市川沙供销社总务农贸公司离休老同志蒋孔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眼科主任赵培泉等10人;“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拟表彰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蓝天下的至爱”、上海市儿童基金会“阳光小屋”项目等9个项目;“捐赠企业”拟表彰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捐赠个人拟表彰上海市松江区西林禅寺方丈 悟端和上海国金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王俊。
公示通知明确,如公众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评委会办公室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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