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镌刻于心 落实于行 —— 陕西省慈善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培训会举行
2024-03-12 09:15:55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胡运森)近日,陕西省慈善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培训会在西安举行,陕西省慈善协会会长吴前进、副会长张文亮、苏新泉、赵浩义、强萃萍、陈华洲,监事会主席等出席会议,省慈善协会各部门,陕慈发展与国际交流中心、《善天下》杂志社、西北大学慈善研究院、省慈善书画研究会工作人员,全省各市区慈善会负责人,省直志愿者团队代表及新闻媒体等16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陕西省慈善协会副会长张文亮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讲师团原团长、省慈善协会办公室副主任党宁作慈善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我国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依法行善和依法监管提供重要法律依据,在推动中国社会管理和慈善事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去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并将于今年9月5日起正式施行。

  党宁从时代背景、具体内容和所作贡献等方面,进一步解读了“为什么修改慈善法”、修法的总体思路、修改的主要内容和其他相关情况。她表示,本次修改慈善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新增应急慈善专章,对重大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慈善应急作出了相应规范,弥补了原有法律的缺失。二是完善了公开募捐规制,有利于从源头减少公开募捐失控与失范现象。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慈善信托规制。四是增加了发展社区慈善及促进措施的规制。五是首次将个人求助行为与网络平台纳入慈善法规范,并授权主管部门指定平台、制定相关政策。六是其他方面的进步。

  张文亮在讲话中表示,陕西全省慈善会系统工作人员要以本次培训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刻认识此次慈善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尽早尽快掌握修改内容,弄懂学通、付诸于行,进一步筑牢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慈善工作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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