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王学军 隋进凯)为做好2022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大病贫困患者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困难家庭的医疗负担,11月20日,山东省威海市慈善总会、威海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威海市2022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2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活动也于当日启动,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本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活动每人救助标准最高3万元,威海市慈善总会重点救助全市心脏病等五类大病患者。
《方案》提出,2022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对象为具有威海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的大病患者:(一)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下同)、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二)对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困难家庭病患者,原则上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三)对向威海市各级慈善组织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列入以上救助范围,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最高20%的标准给予救助。
对低保、特困、一级残疾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病患者,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救助。
《方案》明确,此次慈善大病救助活动具体的救助标准由各区市(含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高新区、经开区、临港区、南海新区,下同)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威海市和各区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其中,市级安排200万元,由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奖”获得者威高集团出资,重点救助全市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五类大病患者。
《方案》提出,此次慈善大病救助活动采取集中救助与属地救助相结合的方式,五类大病患者由市和区市两级共同救助,其余患者由各区市实行属地救助。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居)务公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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