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王依霏)近日,广东省东莞市黄江慈善基金会修订了《黄江慈善会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救助办法”),符合条件的黄江镇户籍困难群众通过向黄江慈善基金会提出申请,最高可获慈善救助金4万元。
据了解,黄江慈善基金会自2016年实施临时救助办法以来,已救助困难群众78人次,累计资助金额102.8万元。目前,新办法中最高救助金额标准提高了将近一倍,临时救助的最高救助金额标准从原来的2万元提升至4万元,重病医疗救助的最高救助金额标准从原来的2万元提升至3万元。
据介绍,临时救助不仅是针对困难群众进行紧急救助,更重要的是以“救助办法”为撬动点,鼓励多方社会力量加入慈善救助的行列中来,形成“人人皆可慈善”的大爱氛围,逐步促进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让困难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大爱黄江的温暖。
近年来,黄江慈善基金会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机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注重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相衔接,建立了“传统节日送温暖”长效慰问机制,启动了“敬老院‘爱心果盘’‘爱心炖汤’”助老项目,并与镇政府、社工联动合作建立《守护成长,共筑“江”来》爱心传递计划,落实开展了“民生大莞家”服务项目“民生微心愿”。
以慈善项目为基础,黄江慈善基金会先后推出了“新春暖留行动”“抗疫情、保民生”“爱心助残”“关爱退伍老兵,致敬峥嵘岁月”“莞家关爱送温情,慈善中秋暖人心”等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
今年上半年,基金会在救助帮扶、慰问关怀、抗防疫情、慈善活动上总支出236万元,受惠群众约6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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