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叶清)日前,《慈善公益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省将设置“贵州慈善奖”,以表彰在慈善事业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机构、个人、项目和慈善信托等。该奖项每3年评选一次。奖项共分为4类:慈善楷模、捐赠企业、捐赠个人、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贵州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评选条件,规定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个。其中,慈善楷模奖不超过30个,捐赠企业奖不超过30个,捐赠个人奖不超过20个,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不超过20个。
《办法》规定,凡慈善行为主体在贵州省或慈善行为发生地在贵州省的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品牌慈善项目,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相关人员皆可参选。慈善楷模、捐赠个人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行业一线。“贵州慈善奖”称号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并由其组建当届“贵州慈善奖”评委会。评委会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机构的代表、慈善领域的专家、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组成。
此外,《办法》规定,凡参评单位、机构、个人、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若在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或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单位、个人,将不授予“贵州慈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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