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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慈善事业的行动者
2018-08-08 10:10:42    慈善公益报

做慈善事业的行动者

——山东大学附属中学千佛山校区学生开展《慈善法》公益宣传活动
 
 
      “叔叔、阿姨好!您知道‘中华慈善日’是哪一天吗?”“爷爷、奶奶好!您知道咱们国家的慈善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吗?”“小朋友你好!你平时在学校、在家里,都参与哪些慈善活动?”……一个个问题,在山东大学附属中学千佛山校区2017级4班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13名学生的口中问出。这是他们班级组织的“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慈善法公益宣传活动的一部分。
    对同学们的提问,有的游客表示仅知道一点慈善法的内容,并举例说世界杯期间,买的体育彩票也是慈善的一部分,受慈善法的制约;有的游客是在同学们的提醒下,才记起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开始施行;有的游客是听同学们介绍,才知道每年的9月5日是“中华慈善日”。
  天气炎热,同学们汗流浃背,热情却不减一分。同学们在“人人可慈善、处处可慈善、时时可慈善”的慈善文化氛围熏陶下,在三个多小时的活动中,他们共发放了五百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读本。“一点爱心,照亮世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妈常教育我说,善是一种生活方式。我越来越信服她啦!”同学们争先恐后地说着自己的心得。
  对此次宣传活动,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的负责同志也来到现场,为同学们的积极、热情点赞,并向同学们提出一些希望:“古人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座广厦、一座金山是慈善,一张纸、一杯水也是慈善。希望同学们做慈善事业的行动者,在生活和学习的点点滴滴求真向善;也希望同学们当爱心奉献的传播者,把慈善法的基本常识带到校园里。慈善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
  “我们学校一直提倡培育善文化、构筑善校园。每年学校都会发动学生将家中闲置的、有益的、无破损的图书投放到班级市集,进行爱心义卖;我们还鼓励学生在不耽误学业的情况下,积极加入慈善义工队伍。下个月开学后,我们还会举办《慈善法》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在校园中传播慈善文化,在更多学生心中播下爱的种子,并把慈善理念细化到各处。”山大附中千佛山校区2017级4班班主任周彤老师介绍说。(卢 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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