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王学军)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低保家庭精准帮扶工作,不断改善低保家庭居住和生活条件,擦亮“浙有众扶”金名片,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022年起,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在全省范围推动实施“善居工程”项目。项目以满足低保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为导向,着重对居住空间(含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楼梯过道等)及其使用功能进行基础改造,根据改造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提供自主改造基础标准为每户1万元,当地按照不低于每户0.6万元的标准予以配套,根据改造家庭的实际情况上下浮动。项目由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负责指导、监督,相关县(市、区)民政局及慈善总会具体组织实施。
项目改造前后对比图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实施三轮,自2022年实施以来,全省共计筹集慈善资金和各类物资价值约1.2亿元,累计为10287户困难家庭实施居住环境改造。其中,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共投入资金2444万元。第一轮实施周期为2022年4月-2023年4月,为衢州市(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丽水市(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庆元县、景宁县、龙泉市)等1000户低保家庭实施家庭居住环境改造。第二轮实施周期为2023年4月-2024年4月,为淳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衢江区、开化县、缙云县、龙泉市、云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松阳县、嵊泗县等15个县(市、区)的3706户低保家庭实施家庭居住环境改造。第三轮实施周期为2023年8月-2024年12月,为杭州市富阳区、杭州市拱墅区、淳安县、建德市、杭州市萧山区、桐庐县、宁波市、宁波市江北区、宁波市奉化区、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市海曙区、象山县、宁波市北仑区、宁海县、宁波市鄞州区、余姚市、湖州市南浔区、德清县、诸暨市、新昌县、绍兴市柯桥区、绍兴市越城区、金华市、义乌市、永康市、金华市金东区、金华市婺城区、江山市、衢州市柯城区、舟山市普陀区、舟山市定海区、台州市、仙居县、天台县、温岭市、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等37个县(市、区)的444户低保家庭实施家庭居住环境改造。
由于该项目的实施对象多,获益群众反映较好,除了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定向投入的县(市、区)外,其他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慈善总会及有关部门也主动自筹项目资金,联合多方资源统筹推进,向有条件实施的地方逐步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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