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证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越冬、祥和过年,重庆市政府近日向全市受灾区县下拨冬春救助资金8100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困难。
据了解,去年重庆市先后发生了洪涝、风雹、干旱、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市有万州区、开州区、彭水县等36个区县14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27人,紧急转移安置7.8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0.86千公顷,倒塌房屋2335间,严重损坏房屋7899间,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据介绍,根据应急管理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日前,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发出通知,要求对这笔款项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赵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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