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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加强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2020-06-15 00:18:02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安迪)《慈善公益报》记者近日从河北省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0阳光政务”全市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脱贫攻坚号角吹响以来,沧州市坚决贯彻落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紧盯脱贫任务目标,突出救助工作重点,聚焦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织密筑牢脱贫兜底保障网,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沧州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李树广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來,沧州市民政局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动态掌控。积极与扶贫、残联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63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4万余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14万人。其中贫困低保对象40140人、贫困特困供养对象8120人,占建档立卡总人数的6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未脱贫的2509人中,纳入低保2117人、纳入特困148人,占9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为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兜底保障能力,沧州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为防贫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的工作要求,沧州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60元和每人每年4680元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726元和每人每年5460元,兜底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基金会建立工作,市级救助基金会已于5月20日完成登记审批,县级救助基金成立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确保在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此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对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由乡镇(街道)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给予先行救助。第一季度,全市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4699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96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努力克服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沧州市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新增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5146人、新审批残疾人两项补贴4401人、新审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全市10.3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698万元;2.1万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3351万元;6488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94.64万元;96328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82.32万元;1169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331.64万元。积极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启动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1-4月为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839万元。对缺乏监护或照料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特困对象等提供照料服务,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实行定期探访,密切关注困难群众身体状况,宣传防控知识,有效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李树广表示,下一步,沧州市民政局将按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举措、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确保完成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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