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增“家门口就业补助”项目,主要用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工补助。凡是连云港境内注册的工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能够稳定带动(确保至少工作6个月)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的,每新带动1人补助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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