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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泉州 颐养乐园
2018-07-27 17:14:46    慈善公益报

       泉州——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全国著名侨乡。2017年,福建省泉州市生产总值7548.01亿元,GDP连续19年领跑全省。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为泉州养老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统计,2017年底,泉州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01.5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3.64%。80岁以上老年人口14.8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57%。预计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124.65万人,老龄人口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特点。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泉州市始终把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工作内容,积极落实养老服务保障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2017年全市共投入2.59亿元开展养老服务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等项目,2018年全市预计投入3.41亿元开展养老事业补短板工作。目前,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151所,基本实现一县一福利中心,一乡镇一敬老院;街道和重点乡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6所,覆盖率达63.9%;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48所,实现社区全覆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180所,覆盖率达57.4%;泉州市禾康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晋江雅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2个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在福建省率先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泉州市养老床位30867张,2018年预计新增3840张,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达34.2张。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全市共有民办养老机构20家,各类涉老社会组织18家。目前,泉州市已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
 
党政领导高度重视
着力政策创新创制

      建设体系、政策先行。泉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历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会议,要求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2017年8月,泉州市召开市委全委会,出台《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把补齐养老事业短板作为四大贴心工程之一,养老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泉州市委书记、市长康涛,副市长季翔峰专题调研全市民政、老龄工作,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快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评范畴,有力地推动了养老事业可持续发展。
      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泉州市相继出台《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规划引领、用地供应、政府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新政策,做出新突破。泉州市民政局认真分析养老事业存在的短板,出台《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责任分解表》和《2020年前养老事业补短板主要指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泉州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4-2030)》《关于建立新建城区和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于全省率先出台;下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PPP工程包的实施方案》,鼓励各地通过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进行投资、改扩建和运营;出台《关于印发全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整合现有医疗机构资源,探索建立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相结合的有效模式。

扶持养老机构发展
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领导重视、政策支撑促推泉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泉州市把扶持养老机构建设作为发展老龄事业的实际行动,泉州江南老年颐乐园便是由泉州市、鲤城区两级政府资助,委托泉州市慈善总会牵头,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兴办的一家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有床位1200张。
      目前,泉州市已建成市级和鲤城、洛江、泉港等12所社会福利中心(福利院),加速推动丰泽等其余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的建设步伐。118所乡镇敬老院确保农村“五保”老人老有所养。为扶持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泉州市还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无偿提供服务用房、运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参与养老设施运营。同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补助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例如,石狮市慈爱养老院、晋江市尚善养老院等公办民营模式运营良好。

夯实居家服务基础
着力推进智慧养老

      机构是补充,居家为基础。早在2012年底,泉州市便已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随后在全省率先推动创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各服务中心(站)通过有偿、低偿、无偿、志愿者服务和商业服务网点加盟等方式,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集中用餐等居家养老服务,每年近30万城乡老年人受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更是为老年人及其家属带来极大便利。
      有了扎实的居家服务基础支撑,泉州市智慧养老服务有序推进。2014年泉州市成立禾康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为特困失能、低保、空巢及失独老年人群体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和实体援助服务。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均引进禾康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晋江市依托雅适家政服务平台),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32798名,服务热线968962呼入量突破24万次,关爱老人40余万次。与此同时,泉州市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日趋壮大。全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共签订协议单位3222家,成立专兼职服务队伍877支,志愿者服务队伍690支。农村居家养老专兼职服务队伍510多支,志愿服务人员2100多人。社工机构开始介入居家养老服务,有力提升城乡居家养老水平。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
着力服务刚性需求

      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结合,才能更好地保障老有所医、老有所养。为此,泉州市不断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步伐。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设立医务室、护理院(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全市18家养老机构内设有医疗服务室,118家养老机构、照料中心和城乡居家社区服务站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未设医疗室的养老机构与邻近医院签订协议,为入住老人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护理、急诊转诊等服务。鲤城兴贤医院、惠安德诚医院设立“老年康复医疗养护中心”。养老机构根据入住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设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设立诊疗延伸点,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并在村居(社区)卫生室嵌入“健康自测小屋”,提高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可及性。并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医疗卫生服务。

全面提升福利水平
着力加强权益保障

      提供服务的同时,也要保障权益。早在1998年,泉州市率先在全省推行百岁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金发放制度。2013年起,率先在全省将“特困且重度失能老人提供每人每月300元政府购买服务护理补贴”列入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2018年,特困(低保)失能老人护理补助制度全面向“低保、失独家庭中的重度失能老人”推行,并列入常态化工作。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执行老年人乘坐公交车70岁以上免费、60岁以上半费的优待政策。其中,60岁以上半费的优待政策从1995年推行至今,保障老年人出行便利及安全工作远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制定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实施计划,高龄老年人保险制度全面推开。
      养老服务业是“夕阳事业”,同时又是“朝阳产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举措,也是填补泉州市服务业发展“短板”,拉动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下一阶段,将加快补齐养老事业发展短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按照保基本、托底线、补短板、调结构、惠老年的原则,重点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医养结合、精神关爱、智慧养老、养老产业培育、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八大工程,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本文由泉州市老龄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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