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赵 琳)近日,甘肃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就业困难群体,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的精准性,多渠道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
《通知》健全了就业援助工作机制。明确将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并在甘肃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纳入援助范围,并依据地方实际动态调整认定标准。同时,拓宽申请认定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优化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流程。
《通知》明确了就业援助扶持政策。落实市场主体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和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依法依次给予税费扣减。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给予用人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技能培训补贴和评价补贴。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方面,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和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并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探索建立促进就业、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的联动机制,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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