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袁 媛)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内容全面、内涵丰富,体现了广东对全省残疾人一以贯之的关心和关注。
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秘书长严国威介绍,《意见》是继《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之后,促进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又一份纲领性文件,为发展“春天的事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日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吹响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同创造残疾人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号角。党的二十大对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该《意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对五大领域的重点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分别是:全面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营造平等融合共享的社会环境。同时明确了相关组织保障措施,与《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现行政策法规形成了有效衔接。
残障人士在不同生命历程的核心需求并不相同,需要区别对待和提供精准帮扶。此次《意见》在夯实基本保障的同时,突出了对残障人士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视,体现了自立生活和社会融合的理念,并鼓励多元主体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而就业是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帮助残疾人提升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有专家分析,《意见》支持促进多元就业,发挥残疾人的人力资源潜力,促进自立生活,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并突出了对就业困难重点对象的扶持。该专家还建议,应大力创新残障人士就业服务,探索从学校到职场的就业转衔服务,鼓励社工机构、助残社会组织等积极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把雇用残障人士情况纳入政府采购的准入指标。
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面,《意见》提出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至未满18周岁。据介绍,现行《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所界定的救助对象年龄为0-6岁(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年龄范围)。这意味着,广东省将有更多有需求的残疾儿童能够享受康复救助政策。同时,《意见》还要求强化残疾预防,推进0至6岁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制度。
在组织保障方面,《意见》明确深化残联改革,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推进残疾人数量较多的村(社区)采取政府设置公益性岗位的方式配备专职委员。“《意见》鼓励社会资本、慈善资金等参与扶残助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残疾人公益基金会,在残疾人社会救助领域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提供制度支撑。”严国威说。
近年来,广东各项残疾人工作快速发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发放金额全国领先,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拓展,残疾人社会参与越来越广泛。但当前广东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依然存在短板,在国内重点省份中的优势尚不明显。严国威建议,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以省政府残工委为枢纽,打造多种类型的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专门工作小组以及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政府部门的协同治理效能。还要转变“重物质轻服务”的思维,创新“物质+服务+技术”的残疾人社会救助方式。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残疾人专项补贴标准和范围的同时,积极做好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入户探访、照料服务、心理抚慰、情感陪伴、社会融入等精神层面的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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