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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户籍限制 筑牢幸福“底线” ——三明市沙县区探索非户籍人口列入低保试点工作创新实践
2023-01-02 06:13:24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三明市沙县区积极探索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机制,专心研究,集思广益,年初沙县区申报了非沙县籍人员列入低保社会救助领域创新课题,市民政局将沙县区作为推动非户籍人口列入低保改革试点。

  2022年3月初,沙县区民政局党组认真对非户籍人口列入低保试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下发《关于做好非户籍居住人员困难情况调查的通知》,并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先城市后农村的工作思路,要求全区各村(社区)以网格化形式,全力摸排寻找并入户了解居住在本辖区内非户籍人员家庭困难情况,对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并进行跟踪监测,要求做到及时发现致困原因,及时核实困难情形,及时施行救助举措。

  在全区开展大范围排查过程中,发现在青州镇沙溪河青纸水域有生活困难的闽侯户籍3户4人渔民,局社会救助股及时联合青州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多次上船探访渔民的生活,及时了解渔民生活困难。

  同时,在对全区排查未成年人落户工作中,区民政局及时发现无户籍人员小娜、小杰(两姐弟)两名未成年人无户口情况,秉承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原则,及时与镇政府、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上门入户调查核实。主动跟进未成年人户口登记落实进展情况,并协调公安部门做好DNA鉴定、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等相关工作。经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最终成功帮助这两名无户口未成年人申报户口,落户泉州市洛江区。

  针对以上非沙县户籍4户6人的情况,沙县区民政局科学合理安排审批程序,积极指导乡镇按照低保审核审批工作规范,由乡镇做好前期入户调查、资产经济状况核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一系列工作。经审核,该6人均符合列入低保救助条件,本着“先行先试、容错纠错”的原则,区民政局就该4户6人情况进行专题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拟定列保和救助方案,并提请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非户籍人口困难救助职能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审批非户籍人员列保问题和救助方案。经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顺利将以上4户6人列入低保救助,并同时解决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相关社会保障救助,及时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物资救助,改善现有生活状况,确保其温暖过冬。区民政局将相关人员列保情况发函书面通知该对象户籍地民政局。

  在探寻非户籍人口列入低保工作中,沙县区民政局积极作为,主动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大范围的排查、审核等工作,通过区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形式,以会议纪要为依据,形成工作机制,将沙县区符合列入低保非户籍人员全部列入救助行列。

  “多亏了叔叔阿姨们,我也是有证的人了。”小娜拿着新出炉的身份证,笑得天真烂漫,渔民们也笑了。“来了就是沙县人”这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语所彰显的,正是沙县区大气包容的城市精神。下一步,沙县区民政局将持续推进非户籍人口列入低保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成果,继续用心用情为困难群众服务,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陈振兴 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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