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钟伟)3月14日,上海市民政局向全市发布开展首届“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本次评选对象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上海市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
“上海慈善奖”主办单位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为上海市民政局,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申报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推荐,严格标准,差额评选,好中选优。
评选表彰主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每类奖项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表彰名额总数不超过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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