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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 佛山开展“护航行动”
2020-06-02 20:14:50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馨)青少年实践、特殊儿童手作、志愿者培训、未成年人普法行动……“六一”儿童节期间,广东佛山市慈善会创益合伙人计划项目关爱活动不断。为了更好地帮助未成年人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日前,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护航行动”——关于未成年人涉罪、社矫对象以及边缘青少年对象社工服务项目组开展了“护航志愿服务队普法培训”活动,共有 8 名护航志愿服务队队员参加。

  “老师,我才17岁还未成年,万一打死人是不是应该父母去坐牢?”“老师,网友叫我见面借钱,说是在派出所附近见面,应该很安全吧?”……这些“奇怪”的问题都是由“00后”青少年提出的,略显稚嫩的问题也恰恰说明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身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常会在生活中受到许多外来因素的干扰,有时还会因此受到伤害。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数据显示,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66件,涉及6253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719件,涉及6966人;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305件,涉及6626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79件,涉及6762人。

  随着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上升,普法教育显得更加重要。佛山市慈善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普法的意义就在于能够让未成年人更多地了解法律内容,使得他们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之时能够利用法律进行正当的利益维护行为。同时,普法教育能够让未成年人更了解法律的设置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明白法律的威严不可侵犯,长期下来能够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控制。”

  据高明区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普法培训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首先由社工带领队员进行热身活动相互认识,介绍护航行动项目的情况和护航志愿服务队的成立初衷,带领队友讨论护航志愿服务队队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第二部分由广东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黎绮琪作为培训导师,为大家解读将于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问题。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护航志愿服务队是由团佛山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预防未成年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建的一支专门为未成年人涉罪、社矫对象以及边缘青少年对象提供帮扶的志愿服务队。自2010年12月成立后,已连续10年对边缘青少年等群体开展定期探访、物资支持、结对帮扶等服务。目前招募了8名护航志愿服务队队员,成员有热心家长、家庭教育导师和律师等。

  据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培训不仅让队员收获了相关法律知识,提升了护航志愿者的服务能力,更让队员们深刻感受到帮助未成年人涉罪、社矫对象以及边缘青少年对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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