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善法善行”
——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开展《慈善法》宣传月活动纪事
慈善公益报 历史将永远记住那一天——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伴随着这部法律的诞生,中国人民存善念、行善举的朴素意识统一上升为国家意志,所有社会爱心被链接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善”的新时代。
《慈善法》是为了让捐赠者能够得到更好保障和尊重的法律,能够让求助的人有章可循,也能让欺诈行为受到惩处,促进我国慈善组织发展,发挥慈善更多的社会功能。
在《慈善法》表决通过五周年之际,这部暖心的法律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跟你我又有哪些关系?在地方如何得以推广?又将如何规范慈善监管?郑州二七区以开展“《慈善法》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实际行动为上述疑问给出了答案。
慈善立法背后:
让人民爱心意愿得到守护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做慈善的愿望和能力提升了,但阻碍慈善事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比如有人打着公益的旗号,谋取不当利益,侵吞爱心人士钱款,挫伤了公众的捐款热情,伤害了人们的仁爱之心,更降低了公众对慈善的信任。
在2016年之前,一些慈善事件也对大众产生了强大的心理影响,“天使妈妈”被质疑、郭美美事件、吃草男孩“杨六斤”获得500万善款等,这些热点事件一度影响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与公信力,也反映出慈善领域无法可依的弊端,表面上是个别化的现象,实际上是慈善法律和监管缺失带来的直接后果。面对有的慈善组织管理混乱,有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为名骗财骗物,有的企业为了名利搞虚假捐赠等等,我国慈善事业确实到了需要一部法律来规范的时候。
问题引导立法,立法顺应民意。自2008年以来,共有800多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27件、建议29件,通过立法规范慈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已然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热切期盼。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高票表决通过了慈善法草案,这对于中国慈善事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二七”普法谱善:
“大屏幕+志愿者”联动全区
郑州市二七区高度重视慈善与辖区人民联动,“温暖二七”成为党委政府的使命之一,可谓举全区之力,共同打造“温暖牌”,力求让慈善的暖意走到群众中去,以爱心服务人民。
二七区民政局今年从3月1日起正式推出了《慈善法》宣传月活动,联动辖区内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广泛宣传《慈善法》与人们的关系,生动讲述善法背后的暖心故事。
德化街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楼院广泛发放《慈善法》宣传单页,向居民以及商户讲解《慈善法》内容,讲解如何依法开展慈善募捐、捐赠,如何识别打着慈善幌子的诈骗活动……
侯寨乡在各种会议大力宣传《慈善法》,组织志愿者进机关、到社区、入市场,发挥乡办事大厅滚动屏幕作用,各村(社区)宣传栏、大屏幕、微信群等优势,通过多样化的宣传使辖区居民对《慈善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力求使此项工作深入人心,人人皆知。据悉,侯寨乡在三月份组织讲座10余起,发放宣传页上千份,参与群众两千多人,使慈善成为“看得见、摸得着、可参与”的身边实事。
樱桃沟管委会和社区两级全面联动,出动宣传车10辆,利用各社区广播喇叭和LED屏幕全力配合,发放《慈善法》宣传册,讲述《慈善法》重点法条摘要……
二七区300多家社会组织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进车站,发放相关宣传页上万份,将《慈善法》中与居民息息相关的重点法条进行摘要归纳,并详细介绍二七区慈善总会救助实施方案,便于辖区内居民参与奉献或申请救助。
还有乐业社工“青春护航”普法项目,通过“社工+志愿服务+普法宣传”,力求让宣传更生动,联合嵩山路环云社区、仟羽晨义剪志愿团队服务居民,为辖区居民提供免费理发便民服务,还通过转盘、抽签等互动形式吸引居民参与有奖问答,让居民进一步认识慈善,了解《慈善法》相关内容,引来社区居民围观点赞。
此外,二七区民政局还通过二七区慈善总会官方网站推出《慈善法》(全文),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慈善法》的相关知识等。
温暖二七:
让“暖法”之光纯洁崇高
“一个月的《慈善法》宣传活动,其实比较累,但内心充实、快乐,觉得为宣讲《慈善法》,让人们了解《慈善法》,做了一件有意义的实事。”“一定要抓好慈善工作,有什么问题及时解决,给公众满意的交代。”“今后,我们依然将管好、用好每一笔捐助,继续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上下功夫,使慈善总会成为二七的一面旗帜,这是我们给辖区居民的承诺!”二七区民政局和区慈善会的同事们表达着心声……
《慈善法》是一部暖心法律,在全社会提倡、支持和鼓励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有助于社会成员在仁行善举中提升心灵境界,必然会提升人民心灵幸福指数,也为慈善事业带来更广阔的空间,为慈善工作者提出更多专业知识的要求。
下一步如何宣传普及、学好用好《慈善法》?二七区慈善工作者认为《慈善法》对慈善组织、善款筹募、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和促进措施等都做了详细规定,这些无疑是需要学习掌握的重点。但每个慈善人怀揣赤诚的爱心和强烈的法治意识从事慈善事业,才会让慈善真正纯洁、温暖、崇高。
《慈善法》关键词:
学习下的反思
《慈善法》的出台,将整个社会的责任共担编织成一张大网,链接了承担责任的角色、延展了承担责任的路径、规范了承担责任的方式。还有慈善捐赠的税收激励政策,让人们有更大动力参与公益慈善,调动更多社会资金和能量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慈善法》是鼓励公共利益领域在内的“大慈善”,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扶危济困、扶老助残的“小慈善”。“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是关键词,可谓与时俱进,是倡导社会文明进步的法。
《慈善法》对诈捐、骗捐、强捐、索捐、勒捐等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开启我国“依法治善”新时代。同时,慈善事业需要公众监督,有效的途径,多方的联动,都需要大众和慈善工作者去探索和实践,共同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其实,真正的善首先是一种对生活和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应该是一种自觉的爱,不仅仅是捐款捐物,还体现在平时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比如心灵坦荡、互相帮助、认真工作、善于学习、尊敬师长、邻里和睦、关心集体、关爱社会、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等等。
岁月荏苒,有爱珍贵,让爱与温暖照亮人们的心灵,让法与制度照亮未来!鼓励更多人性善意的呈现,为善点赞,为善加油,为善守护,我们一起在路上……
(作者系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胡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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