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善公益报(章昱兴)近日,第六届公益慈善理论与政策研讨会召开期间,专门举行了“中国特色慈善医疗发展座谈会”,专家学者会聚一堂,分析慈善医疗在实践中的困境,探讨慈善医疗的创新路径。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指出,在每年筹集的善款善物中,用于疾病医疗方面的占三分之一以上,在针对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中,来自社会各界捐助的份额达到了超预期的额度,这符合中国自古以来的“救急难”行善逻辑。在法定医疗保障还不足以解除人民群众疾病医疗特别是重大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情形下,慈善医疗是应当得到重视和支持的有益社会力量。郑功成表示,慈善医疗的发展应立足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的中国国情,通过专业化的方式有组织地实施,尤其是要重视医疗机构与慈善组织的协同,以公益方式助力患者康复。
山西医科大学讲师王海漪在《我国慈善医疗救助的类型和痛点分析》主题报告中,系统梳理了慈善医疗救助的组织化模式、社会互助形式及数字化创新,并指出当前慈善医疗救助面临慈善资源总量不足、结构性失衡、供需对接困难以及边界模糊等问题。她认为,慈善医疗救助应在遵循自愿性原则的基础上,引导慈善资源向低收入群体倾斜,构建有序的联动机制,促进慈善医疗救助高质量发展。
爱眼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彭志坤分享了民营企业从“零星慈善”向“战略性慈善”演进的经验。他建议通过制度创新、企业内在建设与基金会平衡发展,突破慈善医疗的瓶颈。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副会长李守山介绍了“光明工程”项目成果。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尹媛媛分享了“侨爱心光明行”项目在国内外眼健康救助中的探索,指出信息不对称与政策壁垒是跨境医疗慈善的难点。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张俊虎提出,慈善医疗应凸显“医疗”特殊性,以需求为导向优化项目设计,避免“道德洁癖”制约创新。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指出,慈善医疗需求长期存在且空间巨大,但当前社会容忍度低、舆情风险高,需要理性看待“战略慈善”的利他利己双重动机。他建议企业加强合规宣传,学界深化创新模式研究,在政策层面增强对创新的包容性,避免因阶段性舆论压力扼杀有益探索。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强调慈善医疗合规的重要性,建议完善关联交易规范与信息公开机制,以防范法律风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杨思斌指出,捐赠人与受益人权益保护是慈善医疗可持续发展的法制基石,应善用合同管理明确各方权责,综合运用慈善法、民法典等法律工具,理性看待关联交易,重点防范损害公益的行为。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助理彭建梅建议,推动“企慈协同”模式从1.0升级至2.0版本,拓展服务领域如基层医疗能力建设,加强基金会独立性治理。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秘书长刘佑平指出,当前监管趋严,但慈善医疗需求紧迫,评价标准应立足“是否最大程度增进人民福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李健提出,慈善医疗要正视“社会交换”逻辑,底线是不损害受益人、慈善组织及公益财产。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栗燕杰认为,慈善医疗需在制度供给上平衡规范性与包容性,明确其在医疗保障法中的定位。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本次座谈会的主题还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慈善医疗汇聚了医药企业与爱心人士的善意,也确实缓解了低收入困难群众的疾病医疗负担问题,应当得到充分肯定,需要进一步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时,在政府的支持下,参与主体各方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强化运行规范、跨界协同与舆论引导,实现慈善医疗获得更好的发展,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健康中国建设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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