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善公益报(景亦兴)近日,民政部起草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规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充分发挥服务困境未成年人的阵地作用,民政部开展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工作。通过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分为七个章节,59条,主要内容为7个方面: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基本原则、职业道德、规划建设和社会参与;第二章服务对象,明确了三类服务对象,同时还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所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所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抚养衔接情况;第三章收留抚养,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为机构内的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筛查、安全检查、服务内容评估、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服务等;第四章关爱服务,明确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根据主管民政部门安排,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依法提供帮扶救助、监护评估、监护支持、心理关爱、社会融入支持等服务,为机构外有需要的未成年人依法提供临时照料、宣传教育等服务,在基层人员培训、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方面发挥作用;第五章内部管理,明确了从制度建设、值班巡查、视频监控、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建筑防灾、财务管理、捐赠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执业许可、从业查询等方面,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第六章保障监督,明确了在支持发展、设施设备、工作保障、培训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强化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参照提供服务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提到,“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设立公益慈善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提供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配合主管民政部门培育、支持、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学业辅导、兴趣培养、科学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
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登录民政部网站、发送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csgy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