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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门联合发文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2025-07-14 06:25:45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林 夕)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指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千家万户的福祉,也与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紧密相连。《意见》提出构建“1+N”托育服务体系并明确主要任务。“1”即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作为枢纽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集成托育人员实训、家庭育儿指导、托育服务示范、行业服务监管等功能;“N”指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主要任务包括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发展社区托育服务网络、推进幼儿园托班服务、推动用人单位办托、支持民办机构发展、促进医疗与托育服务融合等。

  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上,中央预算内资金已支持347个项目,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硬投资”与“软建设”,一方面加快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优先实现地市级全覆盖,另一方面推动服务中心与各类托育机构联动,形成“1+N”乘数效应,强化示范引领和家庭养育指导功能。

  针对幼儿园开设托班,《意见》明确三项要求:优先保障3-6岁幼儿入园需求,杜绝“大班额”与托班并存;科学开展2-3岁托班服务,避免照搬3-6岁教育方式,教育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卫生保健指导;保障场地、设施、师资等条件,确保安全和质量,教育部门加强开班条件评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备案。

  《意见》要求各部门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工作机制,统筹资金支持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监管并开展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人才培养,推进托育服务立法并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积极支持高校开设相关专业,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建设实训基地;动员社会参与,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办托,广泛宣传政策经验和科学育儿知识,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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