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邢学火)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医保中心对2025年一季度合同约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2193名低保户办理赔付手续,赔付总金额达42.27万元,让低收入户尽快享受“慈善+保险”的福利。同时,着手筹办第二季度的“慈善+保险”工作。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病致贫发生,2024年下半年,普陀区慈善总会推出“慈善+保险”模式,构建起由政府主导,医保、医疗救助为基础,慈善救助保险为补充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新通道。
“在上一轮‘普陀区低收入户医疗救助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到期后,浙江农商善行公益基金会捐赠25万元、普陀山佛协定向捐赠20万元、舟山宁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定向捐赠10万元,同时,在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大力支助下筹得善款,并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支公司,为全区低收入户提供慈善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普陀区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说,“慈善+保险”模式参保人数多,并实行动态调整,同时采用与医保互通的一站式新型理赔方式,参保人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打款赔付后就会短信通知,让理赔户减少了提供疾病诊断、医疗费发票等来回奔跑的麻烦。
“慈善+保险”模式的救助对象以民政部门每年度9月确定的低保人员为准计算保费,每月动态调整,记名投保。普陀区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说:“保险责任范围为赔付对象在保险期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剔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费用,根据保险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赔付。”
根据普陀区医保中心提供的详细数据以及合同约定保险责任范围,2024年第四季度共有2623名低保户共获得40.54万元赔付,占总投保人数的82%。其中,有142人的赔付金额超1000元,这部分人群占总赔付人数的5.54%,而他们所获得的赔付总额为16.76万元,占总赔付金额的42%,显示出低保户对医疗救助的高需求。
据了解,“慈善+保险”模式主要赔付有5项:一是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每人年度最高赔付额为5万元。二是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所支出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每人年度最高赔付额为3万元。三是因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所支出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每人年度最高赔付额为3万元。四是对于因特殊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所支出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每人年度最高赔付额为3万元。五是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剔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费用,每人年度最高赔付额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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