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史子集)为深挖细查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在善款募集管理使用中的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整改,近日,云南省民政厅启动慈善组织善款募集管理使用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核查各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特别是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善款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强化监管,完善制度。
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各全省性慈善、基金会在总结前期落实云南省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再次核查本组织特别是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善款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查缺补漏。一是严禁慈善组织违规套取其他基金会或其他企业配捐资金的行为发生;二是严禁慈善组织付费投放互联网募捐广告;三是坚决杜绝慈善组织以向中间人等提供捐赠返点、回扣等方式违规开展募捐;四是严禁慈善组织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借开展项目和选择执行机构、采购服务和物资,设立专项基金、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便利条件,收受贿赂或者私分、挪用、截留、侵占慈善财产等违法行为;五是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监管,不断完善慈善组织善款募集使用内部管理制度。
云南省民政厅要求,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专项行动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复盘自查,并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募集管理使用内部长效机制;要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部署会议和《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要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开展复盘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通过培训宣讲、集中学习等方式,把专项行动“回头看”有关要求传达到本组织每一位成员,确保不漏一人。
据了解,对专项行动不重视,拒不接受监督、推诿塞责或者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慈善组织,情节严重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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