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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因地制宜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2024-03-20 10:02:59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袁钰涵)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日前,江西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方案》明确,要面向全体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重点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到2026年,老年助餐服务网点有效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方案》提出,要发展多种助餐服务模式,建设中心食堂(厨房),每个市辖区街道及县城镇至少建设1个,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设置老年助餐点,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在社区、小区设置老年助餐点。依托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一老一小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发展老年助餐。

  《方案》重点强调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江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西省综合考虑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小区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在城市按照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优先在老年人居住集中、活动集中、位置便利的地点合理布局。在场地规划方面,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可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设施统筹利用、共建共享,还可通过调剂、租赁、转让等方式,将机关和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同时,可因地制宜新建必要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费用方面,各地将按规定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省级财政也对老年人用餐补助给予适当支持。同时,鼓励和引导爱心企业、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人士、乡贤等社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健全多元运营筹资机制,让老年人愿意吃、能承受,助餐服务机构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

  根据《方案》,江西省将发展多种形式的助餐服务,包括建设中心食堂(厨房)、开办社区老年食堂、依托社会餐饮企业配送餐、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配送餐、设置社区老年助餐点、建设农村助餐服务点、发展邻里助餐点、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配送餐、与现有市场化餐饮店合作等9种方式。其中,相关机构既可以单独运营,也可根据需要进行搭配组合、互为补充。

  值得关注的是,在3月8日江西省召开的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永茂便已着重谈到,2024年江西将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其中,聚焦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加快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江西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多样化助餐服务模式。在城市,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中心食堂(厨房)、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并依托社会餐饮企业、养老服务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送餐网、外卖送餐公司等参与助餐、配送餐;在农村,依托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一老一小幸福院”等开展助餐服务。此外,从今年起,江西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鼓励和支持市县财政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用餐的老年人分类给予差异化用餐补贴,重点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资金与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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